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永昌县河清滩330千伏2号汇集升压站及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永昌县河清滩330千伏2号汇集升压站及33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7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