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昌县西滩49.5MW风电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昌县西滩49.5MW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永昌县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成后总装机规模为49.5MW,安装15台单机容量3.3MW的风电机组,配套15台3650kVA箱式变压器进行升压,布置在距各风电机组20m处。建成集控中心一座,包括管理生活区和110kV升压站,其中110kV升压站安装1台50MWA的主变。15台风力发电机组通过2回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侧,集电线路采用架空和电缆混合形式。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