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需要向社会公示公开竣工日期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永昌县县城及河西堡镇区管道天然气项目
************有限公司永昌县县城及河******有限公司永昌县县城及河西堡镇区管道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金环发〔2024〕18号文件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2024年10月开始调试试运行,调试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1日,现将试运行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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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