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金财采备字[2025]01470号
二、项目名称:金昌市金川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金昌市金川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有限公司 | ******居建材城三期一层3-1-01号商铺 | 1,516,878.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金昌市金川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房屋修缮 | 金昌市金川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150天 | 赵兴辉 | 甘******1563 | 1,516,878.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晓暾 庄荭 卞格格(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金昌市金川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1.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有6家投标单位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分别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排名************有限公司,排名4,得分66.55分。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东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低区12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雅灵 周姣
电话:0931-****** ******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金昌市金川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3).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最终报价文件.pdf 评分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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